核载49吨实际总重67.2吨,超载比例达37.1%
货车装“飞机轮”花式减重被查
2026年0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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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怀磊 聊城报道

  2月1日,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茌平区大队与高速公路济临大队联动,深入研判、数据追踪、联合执法,历时3小时精准查处一起“飞机轮”超载货车。
  2月1日上午9时许,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济临大队接青银高速夏津信息中心线索,一辆号牌为鲁PSXXX的超载货车在青银高速高唐东收费站企图通过“飞机轮”减重蒙混过关,被工作人员当场识破后迅速逃离了收费站。
  高速公路济临大队执勤民警刘兴春、徐传超迅速分析研判车辆轨迹,发现其已驶往茌平区方向。两人一边循迹追踪,一边将该情况通报至茌平区大队。茌平大队交管科长袁华新带队精准研判、迅速出击,最终在茌平区冯官屯镇将该超载货车查获。
  经称重,该货车核定总质量为49吨,而实际载货总质量达67.2吨,超载比例达37.1%。
  民警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在车里底部两侧工具箱的中间部门竟然加装了一套“飞机轮”,企图“蒙混过关”驶入高速公路。该“飞机轮”装置,驾驶员可以在驾驶室操作自动升降,这也是全市查获的第二例“飞机轮”超载货车。
  最终,该“飞机轮”被依法拆除。因超载和改装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被依法给予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茌平区大队会同茌平区交通运输局落实“一超四罚”措施,依法函告该车属地的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源头监管责任,压实企业整改责任。
  警方提醒:货车安装“飞机轮”看似是多装货的“小聪明”,实则是危害道路安全的“定时炸弹”。广大驾驶员和运输企业,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杜绝超载,私改等违法行为,超载一分、危险十分,非法改装、灾祸随身,道路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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