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张义秀(37131
2026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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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书
张义秀(371312198308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王晓(371302198811022829)对你方在(2025)鲁1302民初25920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及(2025)鲁1302执18864号执行案件中享有的相应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534446.29元及利息损失,迟延履行金,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诉责险费,执行费等)依法概括转让给张浩(37130219900529****),与此转让债权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张浩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
  债权受让人电话:18560566669(张浩)
  特此通知。
通知人: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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