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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
不高于市场价的70%每两年公布一次
  • 2010年11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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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区市场平均租金的70%,租房人如果拖欠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并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公租房价格由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按照规定,租房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同地区市场平均租金的70%,并根据贷款利息、地段、朝向、楼层、物业服务标准、维修费、配租对象类别和收入分别确定。

    租房人要根据租赁合同规定向相关单位缴纳房租,租赁合同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制定,载明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物业服务费缴纳、退出约定、违约责任等事项。公共租赁住房一次租赁期限最长4年,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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