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 吴慧)供暖天数缩短了,供暖的费用是不是应该退一部分?今天,本报接到数十位市民电话询问退费问题。
清泉小区许女士早早就交了暖气费,前几天家里也进行了打压。许女士说,当时交费通知上称,11月1O日正式供暖,超过11月1O日不交钱者,视为自己放弃取暖。想着1O日就可以供暖了,全家人今天一早就关注着家里的暖气片,但是一直到了下午5时,暖气片也没热起来。“每年都交两三千元的供暖费,我们交纳了全部的费用,但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供暖公司是否也退还一部分费用”?
记者联系上了临沂恒源热力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称,11月1O日只是试供暖,到11月15日才是正式供暖,市民家中不热还需要耐心等待一下。
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整体工程已经完工,但是一些新建成的小区和新建换热站的小区的管道还需要冲洗,这和推迟供暖也有一定的关系。
对于供暖天数“缩水”是否会退还费用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