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片 本报记者 任鹏 见习记者 李婵娟
9日,本报报道了《这样的协议’到底该不该签》—事。10日’记者进行追踪采访’对居民提出的供暖管道是否有必要进行改造的质疑’500供热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释’并提出三种改造方案。另据记者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室内供热管道的改造费用应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为何改造?——管网已老化改造是为提高供暖效果
10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负责市府小区供热的烟台市500供热公司,采访了公司相关负责人郑利坤。
“包括市府小区在内的老式小区,供热设施大多建于20世纪八十年代,早就过了使用年限。”郑利坤告诉记者,供暖设备的使用年限一般为20年,超过使用年限后,极易发生流水不畅或是管道、阀门、暖气片爆裂的现象。“以往的供暖管道采用的是上供下回系统,对底层用户来说,室内的供热效果不是很理想。虽然供热公司每年都围绕室温的提高来做很大努力,但这些老小区的供暖效果还是越来越差。”
郑利坤表示,为提高供暖质量,从去年供暖季结束一直到今年9月份,公司已经投资对小区外部管网进行了改造更新。“但由于业主室内管道已经老化,供热公司也不敢对管道进行加压,因为加压可能导致老化管道爆裂,进而影响一大片小区的供暖。”
如何改造?——供热公司提出三套管网改造方案
随后,对如何更换老小区的现有供暖设施,郑利坤提出三种方案。
郑利坤告诉记者,这三种方式的改造费用分别是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和90元/平方米。
“第一种方式,业主可以选择只更换供热设施最薄弱的环节:供暖管道;第二种方式比较常见,供暖管道和暖气片一并更换,第三种方式则是针对今后将要实行一户一表供暖的小区,业主还可安装温控阀。”
据了解,烟台市500供热公司给市府小区居民出具的,就是较为便宜的第一种改造方式。而市府小区居民之所以不愿对室内管网进行改造,是因为市府小区已被列入拆迁规划,居民担心,这次交了数千元改造费,几年后小区一旦拆迁,这些费用就会“打水漂”。
费用谁掏?——外网供热公司负责室内改造用户自掏腰包
郑利坤告诉记者,根据《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部管网的改造费用由供热公司负责。“这一部分的改造我们已经完成,目前就是小区室内管道改造遇到了问题。”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由产权人负责。用户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对其所有的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这意味着,老小区的室内供暖设施改造费用,应由房屋产权人自行承担。
郑利坤告诉记者,由于管网老化,供暖时很容易出现室温不高、管道爆裂的现象,而因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都要由供热公司承担,但多数居民不愿掏钱改造。“所以,我们拟出那个协议也是出于无奈,目的主要是想让居民知道,如果不改造管道,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