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0日讯(见习记者王敏)近日,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很多居民住房被改成了旅馆对外出租。
11月10日,记者来到万光小区,在宣传栏上看到很多对外租房的广告,有的打出“XX旅馆”的广告牌,有的还特别注明“保证供暖”来吸引旅客入住。
记者发现,这些旅馆有的是小四合院,有的是已经列入拆迁规划的平房,更多的是自家的楼层改装成的。一个80平方米居民住房,改装成7、8间单间的旅馆,每间房间只是简单的用两层木板刷上白粉后隔开。旅馆走道空间拥挤,空气也不是很畅通,堆放在走道上的鞋袜和杂物散发出阵阵臭味和霉味。
在清泉寨小区,一位姓徐的旅馆房主说,这里一般是学生长期居住,学生比较“老实”,生活比较单一,让人比较放心。当记者问到,居住的人员杂乱,如保保证安全时,房主信誓旦旦地说,这个放心,绝对啥也丢不了。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居民将居所私自改装成旅馆以作商业用途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将居所改装商业用途的旅馆,需获取相关部门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