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熊正君 刘慧娟
住了不到24小时,只要没在次日12点之前退房,就必须多交半天或一天的房费,你是否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作为旅游之城的泰城各大宾馆也是12点必须退房吗?21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游客:不到24小时要交两天房费
今年“五一”,山东科技大学的学生张彦来了四五个高中同学,相约一起去爬泰山。
他们选择晚上爬山,住在了山脚下的一家家庭旅馆。第二天上午10点多他们下山后,由于体力不支,到了宾馆倒头就睡,结果睡过头,到了下午3点多才醒过来。一付房费,老板要他们交两天的钱,因为旅馆规定次日12点前必须退房。
“凭什么让我们交两天的钱,我们前一天下午5点多才住进来,到第二天下午3点还不到24小时,竟然交两天的钱。”张彦气愤地说。最后,通过讨价还价,宾馆老板多收了他们半天的房费。
东岳大街一家商务宾馆的工作人员刘女士明确告诉记者,必须次日12点前退房;12点以后、18点以前办理退房手续的,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点以后退房的,加收一天房费。
宾馆:12点退房考虑经济利益
为什么这么多宾馆规定必须12点之前退房呢?一位宾馆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主要是出于宾馆或者酒店管理方便和经济效益的需要。
一天中,以中午12点为标准界点,可以把客人的住宿时间明确限定在上午或下午两个时间段内,这样核算房费比较方便,而且可以保证经济收益。按规律,每天12点以后是客人入住的高峰时段。
一般来说,如果14点左右没有清扫完房间,势必会影响到宾馆下午对空房的销售,对宾馆来说是一种损失。
部门:倡议时间延长至14点
泰安市消费者协会乔秘书长表示,在2009年以前,宾馆行业规定是12点之前必须退房。这个行规,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宾馆酒店市场的竞争秩序。若是所有饭店都执行12点退房,他们之间的服务没有竞争,限制了竞争活力,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泰安市消协的宗国主任也表示,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在2009年8月,对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所以我们现在都建议各大宾馆、酒店14点退房,现在很多大中城市的宾馆、酒店已经逐步采用了。”宗主任说。
泰安市工商局合同科张倩主任表示,新实施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款规定,经营者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