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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
  • 2010年11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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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不签字就不能验货

    泰城市民屈先生:女儿从济南寄来了几件衣服,快递到家后,屈先生想看一看货物,但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坚持让他在收货单上签了字再验货,并称这是行业规定。

    消协点评:先签字再验货,是快递公司加重消费者承担本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酒楼包间设定最低消费

    山农学生小张:他过生日时去一家饭店吃饭,图清净要了个包间。他们4个人点了80块钱的饭菜,但服务人员告诉他们,在包间必须消费100元以上才行。

    消协点评:设定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

    即时贴:

    本报联合泰安市消费者协会,开设“点击”栏目,对具有代表性的“霸王条款”进行点击和曝光。您身边还有哪些令人郁闷的“霸王条款”?您遇到的“霸王条款”有多霸道?本报欢迎您讲述自己的消费遭遇,举报身边的“霸王条款”。举报电话:18653881019 18653881010邮箱:taq1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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