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体制症结就在居委会角色重合化。”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李晓华认为,目前居委会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又面临着上级部门安排的一系列行政性工作。如何把政府交待的工作以及居民需求的工作都做好,是居委会面临的大挑战。
从事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研究的刘学民认为,未来的居委会,应该以理清基层社会权能分配为突破口。“明确地说,就是居委会应回归其居民自治的主体结构,其存在的意义,在于为社区公民谋取福利、维护和扩大社区居民利益。”他认为,只有职能确定了,居委会才能在社区管理创新方面下功夫,也就是解决社区居民对居委会不熟悉、居民与居民之间不认识的问题。”
“居委会自治应该是未来的理想,但目前很多行政性以及服务性工作还得做好。”李晓华解释,改变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比如,现在很多部门认为给居委会安排工作“理所当然”,居委会想拒绝也不敢,对此,应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社区应该承担的工作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梳理,从制度上明确社区到底应该做什么。在明确社区职责的基础上,严格实行行政事务进社区“准入制”,保障政府部门不能把啥工作都派给居委会。
另外,济南的居委会建设可以借鉴一些南方城市的经验,不一定把行政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完全分开,但至少在职能上有一个清晰的分工。而要实现这一效果,加强居委会队伍建设,包括增加人手和提升素质是基础条件之一。如此,居委会才有时间和精力多做些服务工作,并吸引居民的参与和支持,而居民力量的注入,是居委会回归到群众性自治组织模式的不可或缺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