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苑菲菲
从5月1日起,有一大批新规开始实施,大多数都执行良好,唯有“市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拖了后腿,饭店、网吧更成了吸烟重灾区(本报5月2日A02版曾报道)。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禁烟细则中,缺乏对市内公共场所吸烟者和场所经营者的处罚性条款。
吸烟对健康会产生危害想必很少有人会不知道,连烟草包装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的提醒。而二手烟的危害在近年来也都为大家所知晓,因此卫生部禁烟新规出台以来,该行动就得到了网友们的广泛支持。然而部分公共场所经营者因担心影响生意不设禁止吸烟警示语,市民担心劝阻吸烟遭白眼,政府部门对违反禁烟规定者罚款难、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让公共场所禁烟名难符实。
在法国,为了落实禁烟令,有17万名以上的“香烟警察”在公共场所巡逻,发现有人违反禁烟令,就对其处以罚款;而在挪威,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为在其场所内吸烟的每一名烟客缴纳罚款,严重的还会被迫停业;在新加坡,对在公共场所扔烟头者不仅罚款,还会处以鞭刑。笔者认为,我们的城市也可借鉴以上国家的做法,成立“禁烟执法队”来协助公共场所禁烟。即使设立专职人员有困难,加大违反禁烟规定者的违法成本,也能够有效缓解公共场所禁烟后仍“冒烟”的尴尬。实在不行,要求公共场所将吸烟室和禁烟区严格分开,采取疏导的方式在控烟法出台前助力禁烟,也是一种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