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日讯(记者 曹宏源 通讯员 张炜琰 王茜) 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将被怀疑人的车砸坏并向其勒索十万元现金。日前,德州市德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0年初,宁某怀疑其妻子与林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于2010年2月5日上午9时许,在德城区某物流园手持汽车方向盘专用锁将林某驾驶的黑色轿车车身多处砸坏,后经鉴定,被毁坏的车玻璃等物品价值人民币11961元。
2010年2月7日,宁某打电话给林某,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向其索要现金十万元,以补偿其精神损失,林某随即报警。次日,宁某在德城区某小区门口等候林某交钱时,被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宁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