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9日讯(见习记者 李金金 张雪丽) 5月26日至27日,山东省语言文字评估团在滨州进行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复评,滨州市顺利通过评估。
26日至27日,山东省语言文字评估团对滨城区政府等单位进行了档案管理及普通话普及程度的评估,滨州市顺利通过复评。27日下午,山东省语言文字评估团授予滨州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
据了解,去年5月,山东省语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对滨州市的19个单位、4条街道进行了评估检查,滨州市顺利通过初评。
据滨州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滨州市取得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城市后,将继续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示范街建设,加强普通话智能测试工作研究,为语言文字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