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邑惊现“罗彩霞”
毕业在即,她却无法办理毕业证,为什么?
  • 2011年06月20日 作者:
  • 【PDF版】

    唐娟向记者出示她的身份证和“假唐娟”的学生信息。

    高考余温犹在,“罗彩霞事件”恍如昨日。在山东某高校就读的平邑籍大四女生唐娟,在临近毕业时却发现有人冒名顶替她上了大学。面对如此境遇,唐娟与罗彩霞一样,选择了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6月19日讯 “3月9日,学校通知我,已经有一个和我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女生于2年前在烟台职业学院办理了高校毕业证,所以,我的毕业证无法办理。”唐娟很惊诧。对唐娟来说,只有找到“假唐娟”,她的毕业证才有可能申请办理。

    这个消息,对于家住山东平邑卞桥镇的唐义臣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挣点钱不易,一直供到女儿唐娟大学毕业,到头来却不能办理毕业证了。”这让唐义臣有点无法接受。

    “谁冒名顶替了我女儿,信息怎么出去的?源头在哪里?”唐义臣心中充满了疑问。

    唐娟回忆,她在平邑县赛博中学高中部就读,2006年,她的高考成绩是501分,有资格报本科线,但她认为成绩不理想,所以选择了复读。但不曾想,辛辛苦苦考的分数和只属于自己的信息,像变“戏法”一样,成了别人的“果实”。

    “我什么也没干,拿着父母的血汗钱读了大学,到头来还不能办理毕业证?”唐娟对自己的遭遇深感不解。

    几经周折,唐娟和唐义臣找到了冒名顶替她上大学的唐贞贞及与此事有关联的人和单位,并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平邑县人民法院。

    “私下里,我们和他们进行了沟通,他们并不承认过错,且拒绝赔礼道歉,谁冒名顶替我上大学,只有到法庭上去说个明白。”唐娟说。

    唐娟的委托人朱正顺律师认为,被告唐贞贞侵犯了原告唐娟的姓名权、受教育权、肖像权,给原告的学习、毕业、生活造成极大恶劣影响,应该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的确做错了,但孩子是无辜的
除了照片,其他信息都是俺闺女的
平邑惊现“罗彩霞”
5年前的“准考证”有着重大嫌疑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