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7月24日讯(记者 王帅) “我买东西,你付钱!”人人都向往有个“钱大头”帮自己买单。日照市民王先生就是那个“钱大头”,他帮威海某网友付钱1500余元后,受益人却没了踪影,为此王先生求助本报帮忙找人。
24日,日照市民王先生打来热线电话称,自己先后4次为威海网友魏女士在淘宝网上购买的商品买单,共花去约1500余元。去年7月,王先生与魏女士在网上相识,便通过网络进行聊天和交流。魏女士告诉王先生,自己在福建三明市干生意。家从东北搬至威海,父亲去世,自己养活母亲。魏女士称,结婚后丈夫对其拳脚相踢,虽然家庭不幸福,但自己仍很努力挣钱。
通过网络得知魏女士的遭遇,王先生很同情她,并认定其是好人。去年11月,魏女士欲在淘宝上购买商品,以讨巧撒娇的口吻向王先生要求帮其付款。王先生说,自己一直从事公益资助,再加上同情之心便答应帮魏女士付款。不曾想这次完了还有下次,王先生一共帮其往威海的地址支付了4次货款共1500余元。帮其付款后,王先生却在网上再也碰不到魏女士。魏女士解除了与王先生好友关系,王先生拨打她电话也被其拒绝。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收货地址“世昌大道30号楼东单元420室”,记者来到世昌大道30号楼东单元,但未发现420室。随后记者联系到管辖该楼的环翠楼办事处前进社区。社区工作人员查询后介绍,世昌大道30号楼没有420室,登记信息中也没有查询到魏姓户主。按照王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电话联系了魏女士,魏女士称自己在福建,不认识王先生,便挂掉电话。
环翠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工作人员高晶说,此事属“你情我愿”,不属于诈骗范畴。如果双方不认识,如对方收钱却不发货等属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