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6日讯(通讯员 范绍军 记者 王瑞景) 王某尸骨未寒,其父母和媳妇却为了争夺车祸的9万元赔偿款对簿公堂。10月8日,广饶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一纠纷。
原告王某某、左某是死者王某的父母,被告刘某是死者王某的妻子,刘某与王某于2009年7月登记结婚。2010年8月25日,王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行驶过程中与卜某驾驶的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当场死亡。卜某共赔偿王某的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9万元,因原告王某某、左某与被告刘某对赔偿款的分割产生争议,该赔偿款一直在交警部门未被领取。因就赔偿款的分割问题多次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左某与儿媳刘某的关系日渐恶化,双方最终闹上法庭,请求分割赔偿款9万元。
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从亲情的角度感化双方当事人。双方最终愿意在赔偿款分割问题上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王某某、左某分得5万元,被告刘某分得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