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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摩托车撞人后逃逸
民警层层调查最终锁定嫌疑人
  • 2011年10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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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7日讯(通讯员 李敏) 一摩托车司机将人撞伤后逃逸,民警通过监控录像和嫌疑人散落在现场的商品,最终锁定嫌疑人。

    9月16日20时45分,交警岚山大队事故处理科值班室接到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岚山区玉泉二路北官山社区路段,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二轮摩托车逃逸。

    接警后,值班民警林坤、侯斌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调查取证:自行车驾驶人已送往医院,现场仅有肇事二轮摩托车散落的当晚在一超市购买的商品。现场勘查完毕,民警随即赶到岚山区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询问伤者,伤者伤势严重处于昏迷状态,无法提供有效线索。

    民警向大队汇报工作后立即前往散落物品的超市调取当事人购买商品时的监控录像,并借此查询到此人的购物刷卡记录,但此人签名书写潦草无法辨认。民警林坤、侯斌兵分两路,一组通过监控录像走访事故现场周围群众,另一组到银行调取此人身份信息。经过到银行查询此卡卡主常某,男,27岁,登记住址在东港区威海路1**号日照市人才交流市场,办案民警立刻赶往人才交流市场查询此人,档案显示此人在日照某安装公司上班,但此人于2011年7月份已经离开此公司去向不明。由于人才交流市场是集体户,无法查询到此人实际住址,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

    此后,经多方走访,查询到此人在日照某集团公司上班,但具体地址不详。民警立即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对该集团所属公司展开地毯式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3日,民警林坤、侯斌在排查一工地时,将正在工作中的常某抓获。

    常某对无证驾驶鲁LHL3**号牌二轮摩托车撞人后逃逸,此人供认不讳。

    目前,常某已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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