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 李沙娜) 20日,记者从东营市教育局获悉,经东营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评选第一批东营市特级教师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评选第一批东营市特级教师,每四年评选一次。
据了解,本次评选东营市的特级教师不超过30名,评选范围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含普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和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员。评选重点向教学一线和农村教师倾斜,要求教学一线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推荐总数的80%,农村(乡镇及以下)教师比例不少于30%。
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区推荐小组考核和市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要求各县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和学校11月初完成推荐工作,11月份组织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将由市人民政府颁发《东营市特级教师证书》,并作为省特级教师推荐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