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31日讯(记者 李兆辉)31日,记者从泰安市物价局获悉,泰安市于26日执行《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超过5%后,四类受保障的群体将获得价格补贴。这与2008年制定的物价联动机制相比,不仅补贴标准更加明细、保障范围更大,而且价格补贴的门槛也明显降低,受益群体增加近6万人。
新的物价联动机制启动的依据从“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修改为“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新物价联动机制,不仅明确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累计的不同补贴档次,而且还降低补贴门槛: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超过10%下降到超过5%。这意味着受保障对象由2008年的城乡低保户,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4类群体。而且《通知》规定,泰安市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扩大保障范围,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泰安市民政局低保办工作人员介绍,这次扩大的范围,让享受补贴的人数一下子激增到6万多人。“2008年新政策出台时,泰安市只有5220名城乡低保户享受补贴,而现在保障范围扩大到农村五保户,以及抚恤对象、特困户,人数增加到64480人,足足增加了59260人。”这位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超过5%(含5%,下同)时,启动联动机制,并在下一季度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回落到5%以下时,即停止联动机制。泰安市统计局在全市设立了100多个价格监测点,可以准确及时地获得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波动。
补贴标准指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累计≥5%
2008年财政局对泰山区、高新区、岱岳区和泰山景区四区的价格补贴只有104.4万元。而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2009年共发放价格补贴342.66万元,而到了2010年,这个补贴数据已经达到了466万元,相比2008年,增幅约为346.4%。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机制出炉后,保障的人数增加了、门槛降低了,估计价格补贴还会在此基础上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