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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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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4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张云梓 张晓华) 撞人后当场逃逸,本以为没人会找到自己,但现场遗留的转向灯却将自己“出卖”。2012年1月2日下午,受害人家属将一面锦旗送至沾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感谢民警将肇事司机抓获归案。 2011年12月15日晚6时许,沾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沾化辖区东滨路大高镇附近,一位老人被车撞成重伤,肇事车辆司机逃逸。 民警在事故现场进行了细致勘察,在路边发现了一个转向灯灯罩,民警怀疑该灯罩应为肇事车辆的。 民警立即将该转向灯到拿4S店进行比对,确定了该灯罩车型为一辆白色江淮小型汽车。 另一路民警对路经下洼至万家路段晚6时至7时的监控进行调取,最后确定一辆号牌为鲁M43XX1的白色小货车应为肇事车。 民警通过车辆信息,最终确定车主为司某。通过对司某的家属做工作,最终司某到沾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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