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王永军 通讯员 烟佳) 前段时间,市民王先生通过一家房产中介购买了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却被对方多收取了5000多元的服务费。19日,经过协调,王先生成功领回了被多收的费用。物价部门提醒说,市民在买卖房屋时一定要谨慎。 “没想到还能遇到这样的事情。”市民王先生介绍说,去年11月份,他购买了位于四马路的一处房屋,便委托中介办理过户手续,并向其交纳了19166.42元的委托代理费。 在交完钱后,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他购买的房屋总房款是115万元,按照1%的标准向中介公司交纳中介费,则是11500元,再加上帮忙办理贷款的2000元,中介费用总共才只有13500元,他感觉被中介多收费了。 王先生介绍,因为当时是全权委托中介办理的,登记费和契税也包含在一起,所以并没有发现该问题。随后房屋中介向他提供了一张19166.42元的发票。当他问对方都包括什么项目时,对方没有具体进行说明。随后王先生就该情况向物价部门进行了投诉。 19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这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表示,经理今天休班,不在店内。随后拨通该经理的电话,一直提示电话正在通话中。拨通经手店员孙先生的电话时,他介绍说,后来的手续是其他人接手的,他并不清楚。 19日下午,王先生告诉记者,潘经理已经在中午时联系过他,去会计那取回多收取的费用,目前他已经成功领回了5666.42元中介费用。记者再次拨通了潘经理的电话。他告诉记者,目前事情已经得到解决,其他的事情不愿意多谈。 物价部门工作人员提醒说,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目前对于房屋中介的收费没有定价,但是需要明码标价,签订相关合同。如果中介公司多收取费用,市民可以向物价部门热线1235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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