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案件审理的第一关口
2014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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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打官司,案件如何进入诉讼程序?案件在法院内部如何管理?不服二审判决,如何进入再审程序?近日,记者走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和再审立案庭。
  本报记者 马云云
本报通讯员 马丽    
  去年5576件案件
进入诉讼程序

  6月23日下午,省高院立案大厅窗口,几位来自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带来二审上诉材料和卷宗。同时,一律师在一审立案。目前,标的额在亿元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及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山东省或者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省高院一审受理。
  这里是省高院案件的“第一道关口”,案件从这里进入诉讼程序。案件进行详细登记,进入管理系统。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如何分配法官,在这里就安排好了,而且是随机的。
  在立案大厅的查询机上,当事人凭立案时获得的唯一密码,可查询案件进度,点击进入后,界面显示案件所有信息,包括承办法官姓名等。去年,共有5576件案件在这里进入诉讼程序。
每年约2800件案件
申请再审

  在省高院,还有个再审立案庭,对中级人民法院生效的民商事判决进行再审审查。我国法律规定二审终审制,但在二审终审后,当事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省高院再审立案庭庭长孟祥刚说,民商事判决在生效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再审。
  目前,平均每年有约2800件案件向省高院申请再审,今年上半年有1460件。据统计,驳回比例占84%,指令再审的6%,提审的5%,另有5%调解撤案。
  孟祥刚坦承,再审立案工作在实践中也面临一定困惑。一个两难选择是,一方面要根据现有法律,把握好法律尺度,让有道理的当事人进入再审门槛,发挥上级法院依法纠错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还要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阀门把到什么程度,这一直是探索和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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