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金融创新但要规避风险
2014年07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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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征认为,小微企业融资是个难点,金融超市相当于一个中介的角色,可以解决小微融资困难的问题。对于这种金融创新,国家应该审慎鼓励和加强监管。但是目前国家政策不清晰,这类企业开展业务比较困难。金融创新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小微企业承载了一个纽带的作用,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担保的作用,也正因为如此,有一定的资本风险。从事这种中介业务的小微企业本身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有限,因此在经营中,也要适当分担风险。
  从国家层面上来说,对于这种金融创新也应当有一定的监管措施,才能保证金融创新少走弯路。
  金融创新要注意三方面问题:一是透明度,特别是金融产品设计本身的透明度,要确保投资者不被蒙蔽,知道在承担什么样的风险;二是社会监督,应该有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有权对金融机构行为进行质询,金融机构有责任作出细致认真的回复;三是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之间不能脱节,要确保金融监管及时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确保监管部门行动上有充分自由度,一旦出现问题监管部门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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