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倍增”提升案件调撤率
近五年案件调撤率比无陪审员高出六个百分点
2014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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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5日讯(通讯员 田成燕 记者 王领娣) 无棣法院不断创新机制,在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今年3月份,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现有人民陪审员75名,比2006年增加56名。据统计,近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总数共计5713件,案件调撤率比无陪审员高出近6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在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参与机制上与以前相比都有所创新。首先在选任方面,细化选任条件,确定“六有”标准,即“有热情、有认知,有能力、有声誉,有时间、有精力”;丰富选任方式,坚持“自愿申请为主,组织推荐为辅”原则,发布公告进行宣传和动员,真正做到面向社会;扩大选任主体,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以及社区工作者,同时还注重提高普通群众代表所占比例;实行定向机制,选聘医生、教师、企业家、妇联干部等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列入专业陪审信息库,提升专业化及类型化案件审理的能力。
  管理方面,实行“错时参审”,建立专门的陪审员参审的时间档案,实行陪审员随机分案,当分案时间与陪审员工作时间有冲突时,分案人员另行分案;实行自主管理,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开设“刘秀然热线”由陪审员刘秀然担任联络人,负责通知陪审员开庭、向陪审员反馈裁判结果、收集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等;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实务授课、陪审员交流、拓展培训、庭后“法官点评”、“陪审员互评”等活动,提高陪审员参审能力。
  除此之外,规范陪审合议规则,实行陪审员先行发表意见,激发陪审员独立判断意识,增强陪审员参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改进陪审员参审机制,强化法官的法律指引和告知义务;拓展陪审员参审范围,建立了陪审员参与前置调解、判后回访、社区矫正等机制,丰富了陪审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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