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网上晒案件
2014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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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31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曹华军 张获林)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枣庄开始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该系统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研发的。
  以前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主要依托手抄或打印的纸质文书。这种办案方式存在的缺点:一是效率低、不方便、公开性差。一个案件,除了办案人了解案情外,其他人都不知道。即使院领导要了解案情,也必须经过承办人汇报这一环节。这样,就形成了信息孤岛。2014年下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运而生。8月12日山东省院召开了全省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应用大会,对山东省的试点工作做出部署。根据高检院要求,前该系统率先在山东省和四川省先行测试运行,国庆前夕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部署应用。现在案件当事人及一般社会公众只要从互联网登录全国统一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就可以通过该平台,查阅重要案件信息,案件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办理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
  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运行模式是,依托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取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及重要案件信息,然后通过数据交换平台由互联网即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对外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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