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
没有统一规定,厂家自行决定
2014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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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门费的由来,国美电器的一名洗衣机销售人员称,维修人员上门检修,需求花费时间、精力并因此产生一定的“油钱”。如果上门检修后发现电器没有毛病、不需要替换零配件,那么厂家此次维修就没有收益,维修人员也就“白跑一趟”。为防止此种情况发生,厂家才纷纷制定了“修不修都要交上门费”的规定。
  据悉,“上门费”这一说法早在2000年就已兴起。随着一些家电维修黑网点打着正规店的旗号乱收费,山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在2010年制定了《山东省家用电器维修收费标准》。该标准中将家电维修收费项目分为维修检测费、上门服务费、托运费、元件费等四项,上门费被明确标识出来,并规定“上门服务费10公里以内15元,10公里以外1.5元/公里。”
  但对于此文件,山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咨询服务科的工作人员称,文件中的收费标准属于行业指导性文件,而非强制性文件。所以“山东省内没有统一的上门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还是由厂家来定。”
  “上门费其实与维修费无关。”该工作人员称,上门费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维修人员的交通补贴,而且正规厂家关于上门费都有明文规定,“若消费者觉得被索要过多上门费,可以向这些厂家的售后投诉。”
  家电维修的上门费是否合理?济南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称:上门费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由厂家自行决定。“不光上门费,家电售后服务的收费标准目前都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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