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
消费者可事先咨询“上门费”
2014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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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家电售后服务所收取的“上门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而非政府干预指导定价。“一般都是服务企业自己定价格。”该工作人员称,“上门费”由商家与顾客协商而定,消费者可事先咨询“上门费”的具体标准,“若不满意,可选择其他厂家的服务。”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震称,家电维修人员收取上门费属于合理行为。他认为,维修人员上门服务时,从维修点到客户家产生了人力、时间、交通上的成本。“这属于市场调节行为,收上门费合情合理。”
  李友震称,家电购买并非一劳永逸,消费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会相应地付出“成本”。在他看来,消费者不应一味埋怨厂家不合理,而且消费者的选择是多样性的,如果消费者对厂家的上门费存在异议,可以选择比较“便宜”的厂家或者将家电运到维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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