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室,没有最急只有更急”
急诊有明确诊疗范围,您了解吗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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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洁     

  9月11日下午6点,倦鸟归巢的时间,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急诊科却突然忙碌起来。下班路上崴脚了,小刮擦骨折了,突然腹痛难忍……一时间,急诊科区域涌进形形色色的病人。
  急诊科是医院的特殊部门,提供全年无休的24小时急诊急救医疗服务。这里的医护人员被誉为“与生命赛跑的人”,工作任务繁重、紧张。
  “在急诊科呆久了,走路都变得特别快,散步也跟有急事似的。”在急诊科从事护理工作18年的护士长王兴蕾说。
  由于急诊科挂号费和普通门诊相差无几,又不用长时间的等待,诊疗、交费、取药等流程方便快捷,因此,普通感冒、拿药、慢性病也常常找到急诊科:
  下午4点,“我不是病人,我就是来给老人开点药。”
  晚上6点,“我关节疼了3个月了,今天晚上遛弯路过,顺便来看看。”
  晚上10点,“我晚上睡不着觉,来开点安眠药。”
  晚上11点,“我感冒不舒服,你给我来上一针。”“还得化验?不就是打一针,还用这么麻烦吗?”
  ……
  难怪广州一位急诊医生在微博上“吐槽”:在很多人心目中,“中国式急诊”有三层含义:一、不管什么病,患者感觉很着急,就可以看急诊,不能拒诊!二、不管什么病,挂了急诊号,就要马上诊,不能等!三、不管什么病,看了急诊就要快点好,不能无疗效!以上三点如果达不到,基本得到耽搁病情、水平差劲、医德沦丧等评语。
  “有时候,这边医护人员抢救着脑梗病人,那边崴了脚的病人大喊:‘我都疼成这样了,怎么没人管!’”王兴蕾说,每个来到急诊的病人,都觉得自己是应该排在第一位的,是最着急的,其他科室按照“先来后到”,只有急诊按照病情的“轻重缓急”。
  其实,急诊有着明确的诊疗范围: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要进行急诊抢救,具体包括: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2、突然之急性腹痛。3、突发高热。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者。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10、急性尿闭者。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13、急性过敏性疾病。14、其他经医师认为符合急诊抢救条件者。
  山大二院急诊内科主任邵明举说,十来年前,急诊严格执行收诊范围,但迫于目前的医疗环境,慢性病人来就诊,急诊医生不敢不看,医生护士被不属于急诊范围的琐碎事务搞得疲惫不堪,会耽误真正的急诊病人宝贵的抢救时间,况且,就治疗慢性病而言,急诊科医生还真不见得比专科门诊的医生医术更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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