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婚前外债需要我偿还吗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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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简介】   刘兰江,执业于山东隆诚律师事务所,主要擅长借款合同、交通事故、劳动法务、婚姻法务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读者咨询】
  我与前夫今年3月离婚,婚前他借了外债5万元,现在债主让我还钱,我们已经离婚,我需要还钱吗?
【律师解答】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即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配偶没有偿还义务;如果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则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无论是否离婚,配偶要对婚后共同债务承担偿还义务。
  该案例中,债主承担举证责任,债主如果能证明你前夫的该笔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你有偿还的义务;如不能证明,你不需偿还。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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