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严查机关单位私设“小金库”
数额较大案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从源头斩断不良作风“资金链”
2014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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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钟卫国 张强) 16日,记者获悉,淄博市审计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决定9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
  本次治理重点主要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治理内容主要针对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要追溯到以前年度。治理主要围绕预算收入与支出、政府采购、资产、财务会计、财政票据等管理,以及设立“小金库”情况来展开,促进各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截至9月15日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自16日起,将正式启动专项检查。”市审计局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2013年,淄博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在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全市1365名纪检监察干部(职工)、52311名党员领导干部全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此次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负总责,要在单位内部公示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重点检查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部门和单位。
  同时,为确保工作成效,市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还建立和落实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对抵制检查、顶风违纪、转移资金、突击花钱的,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和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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