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胜诉率,不患低而患“不公”
2014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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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南布衣

  据最高法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介绍,我国行政诉讼有个特点,原告的胜诉率低。10年前被告败诉率占30%左右,近年来下降到10%以下,有一些省份甚至只有2%。(11月5日《大河报》)
  倘若对“民告官”案的审理,完全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哪怕“民告官”的胜诉率再低,也不意味着司法的扭曲与不公;而舍此之外,即便“民告官”的胜诉率再高,也难有正义可言。以此来论,“民告官”胜诉率的高与低,并不能简单置换为公平指数。
  只是,理想如此,现实远非如此。在现实中,“民告官”的胜诉率低,从10年前的30%降至现在的10%,甚至是一些省份的2%,并非“百姓无礼”,而是各种利益的干扰、各种权力的介入,导致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
  如此情形下,审视行政诉讼法的大修很有现实价值。如新法明确行政机关“别插手”行政案件,就是意图破除权力的直接干扰;如“民告官”案“上提一级”的管辖分类,也是为了避免钱权的干扰……类似的做法,就是对现实的一种制度回应。面对各种压力和潜规则,新法的修改,的确让人们期待。不能让底线失守,就必须关注“民告官”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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