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场垃圾池看部门责任心
2014年1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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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锦南
  2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光明广场南侧的垃圾在三四天前突然无人清理了,由于周围几个道路的垃圾都运往这里,导致垃圾池外溢,风一吹垃圾到处飞,希望有关部门来管管。(《齐鲁晚报》12月4日报道)
  谁能想到,好好的一个“全市环卫体制改革”竟然将光明广场南侧改得没人管了,这可能吗?显然这是不可能的。然而,当记者就此事寻找责任单位时,竟从市中区环卫局推到了各塔埠街道办事处,最后又被推到了广场管委会——就算这处垃圾的确该由广场管委会负责,那么市中区环卫局和各塔埠街道办事处就没有责任了吗?
  不知道是哪家单位把垃圾箱拖走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全市环卫体制改革”之下,从前对该处负有责任的环卫部门应该及时且主动地向有关方面移交。可以说,如果相关部门确有交接,这个垃圾池又哪里会成如今的模样呢?
  当然,笔者这样说,并不是说广场管委会就没有责任。要知道,面对这个广场南侧的垃圾池,广场管委会岂能对其视而不见呢?难道广场管委会不知道这个垃圾池已严重影响广场形象,影响游客心情,更影响城市形象吗?
  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垃圾池,让我们见识了惯于把责任往外推的职能部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广场垃圾池就是这三家单位的考卷。很遗憾的是,三家单位都没有得分。但愿面对广场垃圾池,三家单位都能反思反省,都能意识到自己的不足。若能如此,则善莫大焉。且让我们期待,也希望相关部门别让我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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