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纪委通报村(居)级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挪用低保金 侵占公款均被撤职
2015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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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12日讯(记者 张冬梅) 滕州市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已结束,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新当选村(居)两委成员廉洁履职,滕州市纪委通报了滕州近期查处的村(居)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件,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滨湖镇西古村党支部书记邵长山,村党支部委员、会计邵明常,村两委委员蒋召绪,系西古村骗取、截留、挪用低保资金32700元行为的主要责任者,滨湖镇党委给予邵长山、邵明常、蒋召绪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官桥镇大韩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杨长征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隐瞒村集体收入的手段,侵占村集体资金8480.93元,官桥镇党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返还;
  羊庄镇沈井村党支部书记魏延金,系沈井村办理农村五保户供养证过程中违规向五保户收取6800元费用行为的主要责任者,羊庄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柴胡店镇大庙村党支部书记姬生存,在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镇计生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柴胡店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鲍沟镇邢寨村党支部书记邢启元,违反规定办理低保手续,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鲍沟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洪绪镇西侯庄村党支部书记、泉鑫物流公司董事长赵钟勤,系泉鑫物流公司超标支出招待开支行为的主要责任者,洪绪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级索镇前泉村党支部书记黄士涛,系前泉村超标准支出招待开支行为的主要责任者,级索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木石镇粮峪村党支部书记刘继华,系粮峪村283190元收入未纳入双代管、超标准支出招待开支行为的主要责任者,木石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汪镇彭庄村党支部书记彭耀阳,在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镇计生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张汪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西岗镇清泉寺村党支部书记赵德宝,清泉寺村两委成员、会计赵本海,清泉寺村主任赵本良,清泉寺村两委成员、计生专职主任杨思荣,通过虚列开支手段,骗取工程款80000元,分别分得23000元、23000元、12000元、10000元。市纪委给予赵德宝、赵本海、赵本良开除党籍处分,西岗镇党委给予杨思荣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南沙河镇古石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冯宗江,系古石一村集体收入23399元未纳入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管理行为的主要责任者,南沙河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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