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三万多被判三年刑
2015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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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12日讯(记者 李泳君) 山亭西集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财政拨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和“能繁母猪”补贴款,个人贪污公款36772元,其行为构成贪污。近日,张某因犯贪污罪,获刑三年。
  2014年9月22日,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犯贪污罪,向山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经审理终结。公诉机关认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山亭区西集镇畜牧兽医站副站长、站长期间,利用统计上报村级动物防疫员名单和“能繁母猪”补贴款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侵吞公款,应该以贪污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指控,被告人张某无异议,自愿认罪。
  记者梳理发现,张某前后将其16名亲友虚列为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上报,骗取财政拨款,同时将其10多名亲友虚列为“能繁母猪”养殖户进行上报,骗取补贴款。据悉,张某将骗取的资金用于支付养殖户因疫苗反应牲畜死亡赔偿费,防疫员吃饭补助,临时用工人员劳务费等公用开支,其余被贪污,个人贪污36772元。
  该案案发系在2014年3月份,源于群众举报。之所以出现这些漏洞,也存在一定的原因,据悉,防疫员是随时变动的,有时候一年变动多次,具体情况乡镇畜牧站长最清楚,防疫员的统计和误工补助发放都是通过畜牧站站长。经过审理,山亭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追缴赃款367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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