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大使”成老赖砸了谁的招牌
2015年0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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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童

  在上海崇明法院举行的农民工工资款集中发放仪式中,120余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一年的90万元工钱,他们终于可以开开心心地回家过年了。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执行局帮助追讨这笔欠款的背后还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欠钱的老赖竟然还是一个城市的“诚信形象大使”。(2月1日《新闻晨报》)
  “诚信大使”成了老赖,这首先是失信者自身罔顾企业形象、不珍惜羽毛。然而,“诚信形象大使”等等的荣誉,毕竟不是老赖们能自封的,相关部门授予了这些牌牌匾匾之后,理应强化监督制约和及时去伪,力求诚信的“保真”与过硬。否则,难免有网友要发出嘲讽之评。
  “诚信”有假,“大使”坑人,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荣誉老赖”若是见得多了,人们自然还会以另类的视角,“理解”某些货不对板的“诚信大使”——钱都拿去买荣誉称号了,没钱发工资就很正常了。但如此一来,贬值的荣誉和诚信,怕是越发会慢慢发酵成社会的一种悲观情绪,并产生更大范围的失望成见。
  从目前来看,即便曝出了“诚信的老赖”,且不说当初授予“诚信荣誉”的有关方面并没多少压力,作为老赖自身,或许仍然也可“代表”照当、“大使”续扮。这就说明,提升公众信任,夯实社会诚信,不只是需要名目繁多的荣誉评选,更该有一种承担“誉责”的维信和树信机制。
  “诚信的老赖”是一种讽刺,但更是一种亟待引起真正重视和着力化解的信誉信任之伤。商品尚有保质期,“诚信大使”等荣誉称号,岂能一发了之便不管不顾?可以说,某些部门在荣誉评选上重发牌轻洗牌的“甩手掌柜”现象,既是民心民意缺席诚信建设的薄弱环节,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失信“榜样”的见利忘义、投机求名。所以,“荣誉有风险,砸牌更丢脸”,应成为普遍共识,并有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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