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恳谈制度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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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访民情、解民忧、惠民生”为主题,把每月10日定为群众工作日,坚持区级领导干部带头,全区所有机关干部工作日(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集中开展走访联系、民情恳谈活动。
  通过定期到联系村(社区),开展民情恳谈,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发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和问题,促进干部下基层、接地气、转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的,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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