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建要查更要拆
2015年04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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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庆玲

  在天建天和园内,原本规划的绿地、广场,在没有更改规划和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竟然被擅自建起了房屋,天桥区城管局虽然已责令其停工,但我对他们“待补齐资质后才能开工”持有异议。(详见《齐鲁晚报》4月18日C02版)。既然无规划手续,又无建设许可证,而且还是建在原本规划的广场、绿地上,责令停工理所当然,但怎么还能让其“待补齐资质后才能开工”呢?
  从报道中我们还得知,此处违章建筑始于去年11月,距今已有半年多的时间了。其间,执法部门曾多次到过现场,也曾依法查封过工地,甚至推倒过围墙,可不知为什么,执法不仅未能见效,施工反倒仍在继续,如今已经建起了地上一层。我们不明白“违建”方怎能如此明目张胆,还望相关部门能开诚布公,公开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建筑房屋必须按照规划许可施工,而且还必须是在有了建筑许可证的前提下,否则就是违章建筑。天建公司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竟然敢在原本规划的广场、绿地上搞建筑,无疑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而且还侵犯了业主们的利益。因为当初业主们购房,之所以能“每平方米多花了几百元”,图的就是规划中的广场、绿地。天建公司要改变原规划,不仅需要得到规划部门的审核批准,而且还事先必须征得业主们的同意才可,否则就是侵权。对如此“违建”和侵权,执法应当立说立行,且毫不手软才是,不知道相关部门为什么没有这样做。
  以往很多违章建筑走的都是“先斩后奏”的路子,而这“后奏”也大都是被迫为之。但是,无论是“先斩后奏”还是“被迫为之”,他们又都尝到了“甜头”,这是违章建筑屡禁不止的重要成因所在。从天建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刚出门,无法回复记者采访”来推测,他们明知在规划的绿地、广场上搞建筑是违法,但还是心存了幻想,仍想走“先斩后奏”的路子。因此,对这种视法律为儿戏的违章建筑,仅仅责令停工是很不够的,还应当追加限期拆除才是,而且还得盯紧盯死,灭其侥幸、幻想,并依法从重惩处。只有这样长此以往的坚守下去,违章建筑才能逐渐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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