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规处理拒绝简单粗暴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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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男司机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后,使得“女司机是否该被打”的话题持续发酵,甚至有网友“人肉搜索”出女司机的姓名、违章记录及开房记录等个人隐私信息。有网络调查显示,在事件发生两日后,有65%的网友表示,“女司机的行为太过挑衅”。另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仅在2013年,我国因违法变更车道引发的交通事故总数为3891起,致死745人,造成直接经济财产损失约2123.7万元。
  近日,徐州一23岁的女司机变道追尾公共汽车,本应承担事故全责,却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因为她认为公交车没有减速让行才导致她追尾。交涉中,该女子还喊来人打了公交司机。在公交公司人员及交警在场的情况下,女司机依旧冲动地要再次殴打公交司机。最终民警进行了劝解,双方提出私了,其后再次提出自行协商,公交司机所在单位表示,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宝马车承担责任,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宝马车的维修费用,公交司机也没有向其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已经发生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最终选择了私了。那些更为普遍,没有造成伤亡的违规现象,会是怎样的结局也就可想而知了,怕是找来警察也会被认为小题大做,无事生非。违规了就是违规了,应该依规行事。可事实上却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要自认倒霉,彼此窝上一肚子气;造成了不太好的后果,最终也会自行协商解决,赔钱道歉了事,无论是哪一方,好像都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看似省了麻烦,带来的影响却很坏。这样可以说是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本身就是不尊重法律,是违规屡禁不止的根源之一。正如当事人心存侥幸那样,这样的处理方式只会让彼此产生侥幸的心理,赔偿的觉得自己倒霉,得到赔偿的也不认为自己占了便宜。这一点,很像人们对家庭暴力的看法,好像那是自己家的事,旁人无权干涉。而在交通违规上,很多人包括执法部门,也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不走法律程序就不走,只要不出人命,没有造成大伤害的后果,就一切都好说,都可以私了赔偿完事。
  不是说只要违规就要抓去坐牢蹲看守所,而是不能只赔钱就了事。处罚的方式多样,要选择更能让违规者记住教训,心服口服的法规法律,下次不敢抱侥幸心理,才能彰显出正义公正。
          (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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