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公共设施再“伤痕累累”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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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在4路公交车章丘宾馆站看到公交候车亭的橱窗玻璃被砸碎,导致候车亭内到处是玻璃碎片。笔者认为得从法律方面引导,形成道德规范后让公民更好地爱护公共设施。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公共设施日渐完善,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也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城市变得越来越美好。然而,有些市民存在一些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街边的垃圾箱被烧坏,公园的健身器材“缺胳膊少腿”,公交站牌的线路图被撕掉,公交候车亭橱窗玻璃被砸碎。这些“伤痕累累”的公共设施,不仅给广大市民生活带来不便,还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也给城市形象抹了黑。
  公共设施的设置是为了满足公众的需求,公共设施的好与坏,可以反映出一个城市的公民素质与文明程度,体现一个城市的形象。但是,仍有不少缺乏公德心的人,总认为破坏的公共设施是国有资产,坏了政府自然会整修。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强化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设立奖惩制度。爱护公共设施不仅是公民道德约束,还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市民养成爱护公共设施的良好习惯后,道德水平也会提高,城市的公共设施也将保护得更完好。 
        (蓝薄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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