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承诺
2015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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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产开发销售服务
  预(销)售房屋做到“五证”齐全;
  销售广告内容真实,不误导消费者;不弄虚作假;决不“一房多卖”,严格按照预(实)测面积、规划用途宣传与销售;严格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报送登记办证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书;
  积极参与“房屋登记申请材料寄存业务、单方预申请业务、手续费预存业务”,使购房人享受到“单方申请”便利。
  监督电话:0531-82077114
 
  2 房产交易经纪服务
  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如虚假图片、虚假价格,不隐瞒已知悉的房屋瑕疵情况,确保所提供的房源信息真实可信;
  细化服务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如实告知房屋交易双方真实的买卖价格、租赁价格,不赚取差价;
  不泄露或擅自使用委托人(客户)的个人信息;
  不为禁止上市的保障性住房、“小产权房”和其他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不伪造、不提供相关虚假资料。
  监督电话:0531-82077766
 
   3 房产交易登记服务
  年底前市房产交易服务大厅实现“1小时办结制”;
  免费开展商品房交易登记资料寄存业务,并发布可办理登记资料寄存业务的楼盘信息,开设专用窗口,实现商品房办证业务分别申请;
  增加二手房交易服务网点,并定期更新服务网点名单,推进网签、缴税等业务在基层办理,方便群众;
  充分发挥流动服务车作用,把房管“五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监督电话:0531-82077114
 
   4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坚持推行物业服务公开化、透明化,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积极落实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认真听取业主意见,及时回答业主提的问题;
  保证小区物业完好率,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环境卫生整洁,社区秩序良好;不擅自使用或出租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随意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监督电话:0531-8207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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