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进入秸秆全面禁烧阶段
时间为6月10日起至30日,将组织8个暗访组进行巡查
2015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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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9日讯(记者 李军) 记者从聊城市环保局获悉,6月10日起至30日,全市全面禁烧秸秆,有关部门将坚持24小时巡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发生焚烧秸秆火点的乡(镇、街道),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聊城市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提出确保夏秋农作物收割期间空气环境质量较上一年度明显改善的目标。6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督导检查工作,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力争全市秸秆焚烧火点数量,比去年减少50%以上。
  按照要求,全市将分三个阶段开展秸秆禁烧工作。6月10日起至30日,为全面禁烧阶段。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组织有关单位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每日下午3点前,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发生焚烧秸秆火点的乡(镇、街道),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扣减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分数。
  据介绍,各级环保及农业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发现禁烧区域内有焚烧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当发生大面积焚烧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时,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报送司法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6月10日至30日,将对全市范围内夏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此次督导检查,市政府将组织8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组织8个暗访组进行巡查。督查组在检查期间至少到分包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督查3次,暗访组每天到现场巡查,暗访结果将于第二天上午9时30分前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据介绍,对检查期间发现的所有燃烧点,市政府将扣减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成绩;对累积发现3处及以上秸秆燃烧点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将责令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严肃追究乡镇(办事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累积发现10处及以上燃烧点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检查;对国家和省通报存在燃烧点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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