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局长行贿被通缉潜逃韩国女子回国自首
2015年06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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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人孔某某被劝返回国。 据烟台检察院微信
     本报6月11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常洪波 连群峰) 近日,栖霞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劝返逃往韩国的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她涉嫌向牟平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王国政行贿。据了解,该案是烟台市检察机关成功追逃的首例国际通缉案件。
  2013年8月11日,烟台市检察院指定栖霞市检察院查办了牟平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王国政受贿案。其间,栖霞市检察院发现女商人孔某某涉嫌向王国政行贿,遂对其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而此时,孔某某已带着孩子逃到韩国。 
  “绝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栖霞市检察院组织精干力量对孔某某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调取、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并与公安部门紧密衔接。通过分析孔某某的潜逃轨迹、活动规律、生活状况、悔罪态度、资金情况、家庭成员、人际交往等信息,工作人员决定在实施法律手段的同时打亲情牌,通过孔某某的丈夫姜某劝其回国自首。 
  经过调查,干警发现姜某被夫妻的共同债务纠纷所困扰,四处躲避,经常更换联系方式,几番努力之后,干警才联系上了姜某。“起初,姜某并不配合。”负责追逃的检察干警介绍说,他们给姜某列举了多个成功追逃的典型案例。
  思考再三,姜某决定劝妻子回国自首,但提出让孩子继续在韩国读书,且孩子患病,治疗周期较长,不能中断治疗,需要孔某某照顾。因为姜某和妻子已因民事债务纠纷被起诉到芝罘区法院,法院限制二人出境。如果孔某某回国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被限制出境,孩子就无人照顾了。针对这种情况,栖霞市检察院与芝罘区法院沟通协商,在孔某某回国自首期间,暂时撤销对她限制出境的决定。 
  解决了后顾之忧,姜某先后多次与妻子电话沟通,劝其早日回国自首。在持续不断的法律政策攻心和亲情感召下,孔某某逐渐放下思想包袱,同意回国。 
  日前,孔某某乘坐的飞机在烟台莱山国际机场安全着陆,干警第一时间控制她,并快速办理完护照审核、边防安检等手续,然后将其带到烟台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派出所,办理完网上追逃撤销等相关手续,栖霞市检察院干警依法对其制作了投案自首讯问笔录,并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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