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生意行贿300多万潜逃三年被劝返
2015年06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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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办案民警从罗湖口岸顺利将徐某某劝返带离。                     警方供图
     本报烟台6月11日讯(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徐忠 吕海) 6月4日,山东蓬莱警方将潜逃三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从深圳罗湖口岸安全带离。据悉,徐某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达300多万元,案发后潜逃加拿大三年之久。这是烟台市“猎狐2015”专项行动成功劝返的第二名境外逃犯。 
  2012年9月,蓬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侦办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发现,上海某船舶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徐某某在承揽船舶建造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蓬莱某造船有限公司一名副总经理行贿,累计人民币360.5万元,案发后徐某某潜逃加拿大。
  “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始后,蓬莱警方调集警力开展基础信息调查,在确定劝返工作思路后,警方摸清了徐某某的家庭成员、家庭住址、社会背景。其间,办案民警三次前往上海,摸清了徐某某最为关键的涉案人物庄某(徐某某妻子)的家庭住址、活动轨迹、社会关系等。
  庄某曾作为上海某船舶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牵涉丈夫此案中,但由于情节极为轻微,公安机关未追究其法律责任,而是对其采取限制离境措施。烟台民警主动上门,庄某的思想动摇了,从而打开了突破口。
  办案民警了解到,潜逃三年来,父亲一直是徐某某割舍不掉的牵挂。徐父今年80岁,徐某某在国外只能通过电话关心其父亲的生活起居,对此他一直愧疚不已。办案民警以徐父为突破口,希望他能将儿子从国外劝回来。
  父亲在电话中多次催促徐某某回国,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徐某某动摇了。接着,蓬莱警方通过徐某某在加拿大的华人朋友圈,以及他在国内聘请的专业律师,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劝返工作。经多方面沟通交流,徐某某同意回国自首,并委托代理律师发来协商函,请求在罗湖口岸办理自首手续。 
  为确保交换行为顺利进行,办案民警于6月1日远赴深圳,提前与海关、边检等部门沟通,4日,办案民警从罗湖口岸顺利将徐某某劝返带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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