慷慨补偿受害者激励警示效果大
2015年07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这一判决意义非凡,作用巨大。一是慷慨地补偿受害者。惩罚性赔偿的受害者受了经营者的欺诈,理应受到补偿。新《消法》将惩罚性赔偿从退一赔一提高到退一赔三,补偿更为慷慨。尤其是购买高价耐用消费品受到欺诈的消费者,他们因欺诈受到的损失大,获得的赔偿也应更多。
  二是有效激励维权者。消费者不愿意维权的一大原因就是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小,维权往往是为了追回一只鸡,杀掉一头牛。济宁市中院的判决,对于消费者是很好的激励,让消费者看到,随着法律的完善,维权是可以带来巨大收益的。这样,他们将敢于维权,勇于维权。
  三是惩罚失信者。经营者将二手车当新车卖给消费者,这样的欺诈显然是具有恶意的,而且涉及的金额巨大,惩罚性赔偿就是要对这样的行为进行惩罚。新《消法》提高赔偿额度,就是要让经营者感到“痛”,从而引以为戒。
  四是警示行业。汽车销售欺诈,二手车当新车卖不是什么新鲜事。该判决警示汽车销售行业,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如果继续欺诈消费者,那么严厉的惩罚就会落到头上。
  五是教育全社会各行业。这一判决通过媒体的报道宣传,警示的不仅仅是汽车销售行业,其他行业同样也会受到触动。
  六是公众心理安慰。这个判决告诉社会公众,在依法治国、法治进步的大背景下,法律会为消费者撑腰,为消费者争取公平。此外,这个判决还能起到鼓励消费者大胆消费,放心消费,促进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可以说,这个判决是满满的正能量。
       据中国消费者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