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倒置市民维权负担减轻
2015年07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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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汽车等大件商品的技术含量对一般消费者来说比较高,专业性较强,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依靠专业知识丰富,找出种种理由推卸责任,或说消费者使用不当,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为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负担,新《消法》引入了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有了维权利器。本案中,消费者2014年5月7日购买汽车,后发现该车维修过,同年11月3日发现该车曾存在销售记录,时间恰好在六个月内,故经营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和该车的维修记录没有关系,也没有二次销售,经营者无法举证,法院因此裁定欺诈成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认为,举证责任倒置是消费者胜诉的一大关键,销售欺诈确定后,判决退一赔三就是顺理成章了。在这起判决中,体现了新《消法》的两大亮点,一个是举证责任倒置,一个是欺诈惩罚性赔偿,这是一个很经典的判决。
  以前,在涉及汽车、房地产之类的高价商品欺诈时,法院一般很少判惩罚性赔偿,主要是金额较大,怕经营者不满。近年来,此类判决多了起来,说明法院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是十分可喜的进步。
       据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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