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签合同
我该怎么办?
2015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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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丽红,山东博特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等民商事纠纷。
  【读者咨询】
  一年前,我将房子租给一个女房客,与她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今年3月31日,合同到期,她搬出去了,她的弟弟来续住,因为与她熟悉了,就没有与他弟弟签订租房合同。她弟弟住进来的前一两个月,还能按时付房租,但最近三个月了,都没有给房租,没有合同,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227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且,按规定,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随时有权解除租赁关系,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本案中,你有两种处理方式:如果你想继续把房子租给该房客,可以通知房客一定期限内支付房租并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你不想继续把房子租给该房客,可以通知房客限期搬出,并支付所欠房租。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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