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引导基金管理有了硬杠杠
芝罘印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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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王永军) 记者从芝罘区财政局了解到,芝罘区近日印发股权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管理进行全方面规范,引导基金可有效带动多元化私募基金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近日,为规范设立和运作芝罘区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推动全区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芝罘区印发了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管理体制,实现政府政策和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
  引导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视引导基金运作情况,由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并主要通过参股方式,支持各类股权投资企业,重点投资于符合区域功能定位、产业投资导向的企业。
  截至目前,省政府已出资设立了十几只产业引导基金,涉及科技成果转化、城镇化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领域,预计年内将吸引社会资本发起设立20多只子基金,子基金规模达到150亿以上。
  烟台市也成立了健康养老、中韩(烟台)产业和中韩(烟台)产业园发展基金3支引导基金,这些引导基金的设立将有效带动多元化私募基金的发展,拓宽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作为芝罘区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的首个规范性文件,该办法的印发为积极关注上级引导基金投资方向,强化区内产业载体项目的包装推介力度,争取各类上级基金支持,提供了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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