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纪委通报5起四风腐败案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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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张俊芳) 今年以来,庆云纪委监察部门结合“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严肃查处。8日,庆云纪委监察部门对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庆云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洪城贪污、受贿问题。经县委批准,县纪委给予张洪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庆云县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鲁昌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县纪委给予张鲁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庆云县常家镇东小杨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云华贪污、职务侵占、失职问题。县纪委给予刘云华开除党籍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将其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庆云县东辛店镇小尹村党支部书记尹强田损害项目建设环境问题。2015年4月,尹强田指使村民在祥云欢乐世界项目门口挖沟、堆土,干扰项目施工,扰乱社会秩序,东辛店镇纪委给予尹强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庆云县国土资源局郝玉进因工作失职受到责任追究。郝玉进在任尚堂镇土管所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办理换证手续时,为东宗村同一宅基地先后办理两个宅基证,引发矛盾上访,构成失职错误,县纪委给予郝玉进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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