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工俩月只拿到一月工钱
律师:双方是劳务雇用关系,只能向法院起诉要回工钱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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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8日讯(见习记者 李洋) 打了两个多月的工,到手的却仅有一个月工钱,这让大学生小房烦恼不已。
  小房是山东理工大学的学生,今年暑假,他通过朋友介绍到张店中润大道与世纪路交叉路口的新玛特一家名叫茶太(chatime)奶茶店打工,想赚取部分学费,工作一个月之后,奶茶店的老板按照之前的约定,按时把工资通过微信发给了小房。
  9月2日,小房提出了辞职,当时奶茶店的老板口头承诺一个星期之内给他结算8月份工资。但是过了一周之后他并没有收到老板支付的工资,小房又联系了老板,老板称在外地出差,让他再等等。9月中旬,老板在微信上跟他算清楚了欠的工资,奶茶店老板需再支付小房2750元的工资。老板答应两天后把钱打给小房。但直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多月了,小房也没有拿到工资。给老板打电话也没人接。
  由于没有任何的书面协议,小房现在也犯难了,这个辛苦钱怎样才能要回来呢?记者多次联系奶茶店老板,但是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对此,山东言博律师事务所的姜海冰律师表示:小房跟奶茶店的老板并不属于劳动关系,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是一种劳务上的雇用关系。这种关系如果向劳动部门投诉不合适,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办法来解决。
  而对于新玛特商场是否有连带责任呢,律师表示商场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起诉,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每月多少工资的证据和确实给奶茶店提供过劳动服务就可以了。”该律师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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