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开店主,女子教唆儿童盗窃
经查儿童并非该女子亲生,嫌犯已被警方抓获
2015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王鹏程) 外地妇女利用儿童盗窃,现场露出破绽后被警方抓获。近日,临淄警方现场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经过调查发现,该女子家乡已经形成假借儿童为工具,进行盗窃的“产业”风气。
  10月29日,临淄公安分局闻韶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一店铺内发生盗窃,嫌疑人已经被店主发现并控制。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邓某抓获。据警方调查,10月29日10时许,邓某等三人带领一名5岁小女孩出现在事发的早餐店,其中2人以购买火烧为名,称这个火烧不是凉了,就是不好,以此来达到转移店主的注意力的目的。此时,邓某带着一名小女孩进入店中,十分平常的向店主说,希望借用水管给孩子洗洗手,店主都会出于同情心答应其要求。然而就在店主与另外两人争执时,邓某就唆使孩子用一件衣服,抱着店主的皮包往外走,结果被机警的店主发现,后报警并控制住小孩,其他人都望风而逃。
  民警随后将小孩带回派出所,经过调查后将邓某抓获,经过询问发现邓某等三人是外地来临淄打工。民警后经与外地警方取得联系,得知其所在乡村因为经济落后,整个村子都形成了类似产业。据邓某交代,女孩并非其女儿,而是其本村村民的孩子。来到临淄之前,她对孩子父母称,可以带孩子外出游玩长见识,至于孩子参与盗窃的事实,其父母则并不知晓。现邓某等因盗窃店铺现金,现已被刑事拘留。据了解,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各大店铺的业主,如遇到有人故意挑起话题吸引注意力时,同时有别人进店提出借用一些设施,诸如本案中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多加防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