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住房登记前房管部门先确权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省住建厅介绍,政策性住房的产权及上市交易,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配套公共建筑产权,情况复杂,诉求多样,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易生纠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对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政策性住房,对住宅小区内的会所、幼儿园、中小学、共用车库和车位、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管理用房等,各市县房产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界定其产权归属,出具相关意见,不得把难题留给不动产登记环节。
本报记者 孟敏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